有時需要用到多個完全相同的對象,例如,同一型號的每一個產品從外表到內部屬性都是一樣的,如果要對每一個產品分別進行處理,就需要建立多個同樣的對象,并要進行相同的初始化,用以前的辦法定義對象(同時初始化)比較麻煩。此外,有時需要將對象在某一瞬時的狀態保留下來。
C++提供了克隆對象的方法,來實現上述功能。這就是對象的復制機制。
用一個已有的對象快速地復制出多個完全相同的對象。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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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 box2(box1); |
其作用是用已有的對象box1去克隆出一個新對象box2。
其一般形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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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名 對象2(對象1); |
用對象1復制出對象2。
可以看到,它與定義對象的方式類似,但是括號中給出的參數不是一般的變量,而是對象。在建立對象時調用一個特殊的構造函數——復制構造函數(copy constructor)。這個函數的形式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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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opy constructor definition. Box::Box( const Box& b) { height=b.height; width=b.width; length=b.length; } |
復制構造函數也是構造函數,但它只有一個參數,這個參數是本類的對象(不能是其他類的對象), 而且采用對象的引用的形式(一般約定加const聲明,使參數值不能改變,以免在調用此函數時因不慎而使對象值被修改)。此復制構造函數的作用就是將實參對象的各成員值一一賦給新的對象中對應的成員。
復制對象的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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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 box2(box1); |
這實際上也是建立對象的語句,建立一個新對象box2。由于在括號內給定的實參是對象,因此編譯系統就調用復制構造函數(它的形參也是對象), 而不會去調用其他構造函數。實參box1的地址傳遞給形參b(b是box1的引用),因此執行復制構造函數的函數體時,將box1對象中各數據成員的值賦給box2中各數據成員。
如果用戶自己未定義復制構造函數,則編譯系統會自動提供一個默認的復制構造函數,其作用只是簡單地復制類中每個數據成員。C++還提供另一種方便用戶的復制形式,用賦值號代替括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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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 box2=box1; //用box1初始化box2 |
其一般形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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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名 對象名1 = 對象名2; |
可以在一個語句中進行多個對象的復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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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 box2=box1,box3=box2; |
按box1來復制box2和box3。可以看出,這種形式與變量初始化語句類似,請與下面定義變量的語句作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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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 a=4,b=a; |
這種形式看起來很直觀,用起來很方便。但是其作用都是調用復制構造函數。
請注意對象的復制和對象的賦值在概念上和語法上的不同。對象的賦值是對一個已經存在的對象賦值,因此必須先定義被賦值的對象,才能進行賦值。而對象的復制則是從無到有地建立一個新對象,并使它與一個已有的對象完全相同(包括對象的結構和成員的值)。
可以對例子程序中的主函數作一些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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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 main( ) { Box box1(15,30,25); //定義box1 cout<< "The volume of box1 is " <<box1.volume( )<<endl; Box box2=box1,box3=box2; //按box1來復制box2,box3 cout<< "The volume of box2 is " <<box2.volume( )<<endl; cout<< "The volume of box3 is " <<box3.volume( )<<endl; } |
執行完第3行后,3個對象的狀態完全相同。
下面說一下普通構造函數和復制構造函數的區別。
1) 在形式上
類名(形參表列); //普通構造函數的聲明,如Box(int h,int w,int len);
類名(類名& 對象名); //復制構造函數的聲明,如Box(Box &b);
2) 在建立對象時,實參類型不同
系統會根據實參的類型決定調用普通構造函數或復制構造函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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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 box1(12,15,16); //實參為整數,調用普通構造函數 Box box2(box1); //實參是對象名,調用復制構造函數 |
3) 在什么情況下被調用
普通構造函數在程序中建立對象時被調用。復制構造函數在用已有對象復制一個新對象時被調用,在以下3種情況下需要克隆對象:
① 程序中需要新建立一個對象,并用另一個同類的對象對它初始化,如上面介紹的那樣。
② 當函數的參數為類的對象時。在調用函數時需要將實參對象完整地傳遞給形參,也就是需要建立一個實參的拷貝,這就是按實參復制一個形參,系統是通過調用復制構造函數來實現的,這樣能保證形參具有和實參完全相同的值。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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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id fun(Box b) //形參是類的對象 { } int main( ) { Box box1(12,15,18); fun(box1); //實參是類的對象,調用函數時將復制一個新對象b return 0; } |
③ 函數的返回值是類的對象。在函數調用完畢將返回值帶回函數調用處時。此時需要將函數中的對象復制一個臨時對象并傳給該函數的調用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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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 f( ) //函數f的類型為Box類類型 { Box box1(12,15,18); return box1; //返回值是Box類的對象 } int main( ) { Box box2; //定義Box類的對象box2 box2=f( ); //調用f函數,返回Box類的臨時對象,并將它賦值給box2 } |
以上幾種調用復制構造函數都是由編譯系統自動實現的,不必由用戶自己去調用,讀者只要知道在這些情況下需要調用復制構造函數就可以了。
C++對象之間相互賦值
如果對一個類定義了兩個或多個對象,則這些同類的對象之間可以互相賦值,或者說,一個對象的值可以賦給另一個同類的對象。這里所指的對象的值是指對象中所有數據成員的值。
對象之間的賦值也是通過賦值運算符“=”進行的。本來,賦值運算符“=”只能用來對單個的變量賦值,現在被擴展為兩個同類對象之間的賦值,這是通過對賦值運算符的重載實現的。
實際這個過程是通過成員復制來完成的,即將一個對象的成員值一一復制給另一對象的對應成員。
對象賦值的一般形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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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名1 = 對象名2; |
注意對象名1和對象名2必須屬于同一個類。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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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ent stud1,stud2; //定義兩個同類的對象 stud2=stud1; //將stud1賦給stud2 |
通過下面的例子可以了解怎樣進行對象的賦值。
[例] 對象的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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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lude <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Box { public : Box( int =10, int =10, int =10); //聲明有默認參數的構造函數 int volume( ); private : int height; int width; int length; }; Box::Box( int h, int w, int len) { height=h; width=w; length=len; } int Box::volume( ) { return (height*width*length); //返回體積 } int main( ) { Box box1(15,30,25),box2; //定義兩個對象box1和box2 cout<< "The volume of box1 is " <<box1.volume( )<<endl; box2=box1; //將box1的值賦給box2 cout<< "The volume of box2 is " <<box2.volume( )<<endl; return 0; } |
運行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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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volume of box1 is 11250 The volume of box2 is 11250 |
說明:
對象的賦值只對其中的數據成員賦值,而不對成員函數賦值。數據成員是占存儲空間的,不同對象的數據成員占有不同的存儲空間,賦值的過程是將一個對象的數據成員在存儲空間的狀態復制給另一對象的數據成員的存儲空間。而不同對象的成員函數是同一個函數代碼段,不需要、也無法對它們賦值。
類的數據成員中不能包括動態分配的數據,否則在賦值時可能出現嚴重后果 (在此不作詳細分析,只需記住這一結論即可)。